“建議恢復少管所:只要是犯罪者就不能放過!”
在“官方通報小學生遭同學極端欺辱”的詞條下面,這條要求恢復少管所的評論獲得了超過4萬次點贊,不得不說,面對一起被冠以“極端”的校園霸凌事件,這樣的呼吁存在很大民意支持。
說實話,能夠將“極端”一次修飾在小學生侮辱同學這事上,還真是讓人非常震驚,畢竟,就算施暴者本身來說,大概率也只是10來歲的孩子,原本應該是陽光燦漫的年紀,正是人生中最無憂無慮的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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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曾想,就是這樣的兩個孩子竟然干出了“極端行為”,觸發(fā)難以平息的民憤。確實,對照受虐學生家長的描述,從二年級開始就禁止同學上廁所,逼迫吃屎喝尿,甚至動用生殖器問候的一連串行為,已經不是“極端”就可能輕描淡寫略過了,就是十惡不赦的混蛋,恐怕都做不出,但在外界最為想象不到的校園里,又實實在在發(fā)生了。
校園霸凌在社交平臺時代早已不是個例,恰恰相反,透過2016年11月有關機構發(fā)布《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》可見,校園霸凌和暴力問題已經成了不容忽視的現象級存在,任何一個學??赡芏紵o法避免,最多就是或多或少情節(jié)輕重不同而已。
一個十來歲的到底經歷了怎樣的成長環(huán)境,才會變成“強迫同學舔自己生殖器、肛門等惡劣行為”,僅憑時下的信息我們尚不能完全掌握,到底是原生家庭責任還是學校教育視察也不敢妄下結論,只是,誠如律師所言,在小強從二年級到四年級被實施霸凌的兩年中,相關老師等竟然毫無察覺,或者甚至有所察覺但無作為,毫無疑問,這其中都暴露出學校的監(jiān)管存在的巨大問題。
畜生
誠然,時下法律沒有懲處16周歲以下孩子的法條,但這并意味著事件中的相關責任方就無需承擔法律責任,校園霸凌本身就定義了欺辱場所,至少,學校相關老師應當被依法問責,學校也應當適度承擔對小強的賠償責任。
遺憾地是,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,大同市教育局雖然第一時間發(fā)布通報,連夜派工作組進駐學校,及時開展了相關學生的關護工作,并聯(lián)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,還承諾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,但涉事學校似乎后知后覺,還停留在試圖以“法律”為要挾捂住學生家長的嘴階段。
網絡上流傳的一份班主任徐老師告誡家長朋友書顯示,這名老師要求“如有不正當視頻,請家長群不要亂轉發(fā),雙方家長正妥善解決問題,家長卻不滿意,給學校門口鬧事,胡亂說話,給學校造輿論,影響極壞,請各位家長理智對待,不要亂轉發(fā)視頻”,這還沒完,最后還以“傳播不當言論要負法律責任”威脅家長,簡直是狂妄至極。
一名教書育人的班主任面對極端欺辱校園霸凌事件,竟然能夠說出受害學生家長討要說法是“鬧事”、“制造輿論”這樣的混帳話,甚至在一起嚴重背離法律的侵權事實面前抬出“法律”相要挾,這家學校培養(yǎng)出了這樣的學生似乎又讓人不難理解。
無論極端與否,校園霸凌都是任何學校不可忽視的潛存問題,冠以雙語之名,可見大同這所學校非常注重對學生的課業(yè)教育,但似乎對學習之外的行為缺乏必要約束和正確引導,或許,這才是導致極端欺辱同學的學生的誕生,畢竟,這個階段的學生在校時間遠超在家時間,承擔教育責任的學校和老師對孩子的墮落難辭其咎。
當然,嚴重內卷化的教育環(huán)境里,不止大同這一家學校給禽獸學生的成長留下了空間,這是一個全社會都應該正視的教育制度性問題,對成績的極致追求下,學習之外的缺點多數時候都被容忍了,接觸不到文明價值洗禮的缺少獨立思考能力的孩子,把成長的路走歪了,又是那么順理成章。在一起極端欺辱霸凌事件后亡羊補牢很有必要,但更重要的恐怕還得是深思我們教育出禽獸學生的這片土壤。
成長的土壤得不到改善,生長出再怎么極端的學生都有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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